发布时间:2016-04-20 08:40:14
因审判工作需要,通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书记员15人(其中男8名,女7名)
2、辅警10人(其中男9名、女1名)
3、其他辅助人员3人(其中男1名、另2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户籍所在地:通河县;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
4、书记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辅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辅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6、其他辅助人员限计算机(1名)、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2名,其中男1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通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明(退伍兵报考的)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5、报考书记员岗位的人员有驾驶资格等特长、报考辅警岗位的是退伍军人并在部队获得过荣誉或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可享受总成绩加分的优惠政策。
四、考试及聘用
(一)书记员职位的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听打4分钟,不低于320字,准确率90%以上,并用2分钟时间将所打材料进行编辑、打印。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辅警职位的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的成绩和面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80% +面试成绩×20%。
1.体能测试:男女立定跳远(达标:男子2.33米,女子1.74米)、长跑(达标:男子4分15秒1000米,女子4分10秒800米)、10米x4往返跑(达标:男子13秒,女子14秒)、男俯卧撑(达标:1分钟26个)、女仰卧起坐(达标:1分钟25个);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其它辅助人员职位的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和面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 +面试成绩×20%。
1.笔试:相关专业类知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正式聘用之日起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所有聘用制人员聘任期间由审执部门负责管理,政工科负责考评;
4.聘用合同的解除,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工资数额及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执行,薪酬由基本工资月薪1200元+绩效工资组成,并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九、信息发布及咨询电话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通河县人民法院网,有关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联系人:郎天蓉 贺明明
咨询电话:0451-57421864
通河县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9日